健之佳关联采购数据存“异象” 产品品控或“缺位”

《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嘉树/作者 映蔚&唐里&洪力/编审

2019年6月21日,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之佳”),在前一次上市之路遭遇“折戟”后,“整装”再次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

但此番上市,健之佳却依旧问题“缠身”。销售的产品多次被检验为不合格,品控或“缺位”,其经营管理能力或显“短板”,且健之佳与供应商采销数据存“异象”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偿债压力高企 采购金额与关联方“打架”

成立于2004年9月27日,健之佳此番上市,拟募集资金9.21亿元。但近五年来,健之佳净利润增速却呈“过山车”态势。

2014-2018年,健之佳营业收入分别为16.67亿元、18.44亿元、20.54亿元、23.47亿元、27.66亿元,2015-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10.63%、11.36%、14.27%、17.85%。

同期,健之佳净利润分别为1,563.07万元、1,669.25万元、6,894.18万元、9,370.86万元、13,269.47万元,2015-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6.79%、313.01%、35.92%、41.6%。

此外,健之佳主要从事药品、保健食品、个人护理品、家庭健康用品、便利食品、日用消耗品等健康产品的连锁零售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但其综合毛利率却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16-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药房”)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62%、40.04%、39.7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心堂”)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28%、41.52%、40.53%;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06%、35.31%、35.2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参林”)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0.22%、40.26%、41.65%。

根据上述四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健之佳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39.3%、39.28%、39.28%。而2016-2018年,健之佳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23%、37.13%、37.78%。

在毛利率低于同行业水平的情况下,健之佳的资产负债率越“红线”,且高于同行业水平。

2016-2018年,健之佳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8%、77.02%、73.44%。

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益丰药房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51%、33.52%、47%;一心堂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46%、48.31%、44.95%;老百姓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0.38%、53.71%、60.29%;大参林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51%、51.87%、52.78%。

其中,健之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重较大,且比值高于同行业水平。

2016-2018年,健之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为7.2亿元、8.65亿元、9.73亿元;同期,短期借款分别为9,500万元、9,200万元、5,000万元;2016年无长期借款,2017-2018年,长期借款分别为4,680万元、4,140万元。

2016-2018年,健之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值分别为78.65%、75.46%、78.4%。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益丰药房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值分别为79.5%、77.29%、59.49%;一心堂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值分别为43.06%、49.23%、61.46%;老百姓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值分别为42.07%、47.71%、48.59%;大参林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值分别为67%、70.09%、73.89%。

2016-2018年,健之佳上述四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比值的平均值分别为57.91%、61.08%、60.86%。

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健之佳的存货也逐年攀升。

2016-2018年,健之佳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33亿元、4.17亿元、5.38亿元,2017-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25.19%、28.92%。

值得注意的是,健之佳的供应商或为“皮包公司”。

根据招股书,2018年,健之佳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中,对昆明前程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程经贸”)的应付账款77.38万元。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为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及供应商未与公司结算完毕。

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6-2018年,前程经贸的社保人数均为0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前程经贸所缴纳的社保人数或是其当年度从业人数。

与此同时,健之佳与关联方的采购额也发生数据“打架”。

根据招股书,2018年,健之佳向关联方广东汇群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群中药”)的采购金额为7.6万元。

根据汇群中药2018年报,2018年,汇群中药向健之佳关联销售中药饮片、中药材的金额为27.65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招股书显示,健之佳的合并范围均未发生变更,且其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均并未对上述采购额产生影响。与此同时,根据汇群中药的公开信息,重要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向健之佳的关联销售金额并无影响,也无追溯调整。重要会计估计、合并范围均未发生变更。

也就是说,健之佳披露的关联采购金额,比汇群中药披露的关联销售额少了20.05万元,令人费解。

 

产品品控或“缺位” 经营管理能力显“短板”

作为全国性知名健康连锁零售企业,健之佳以“品质保证、专业服务、顾客满意”为服务宗旨,其销售的产品质量问题却层出不穷,这或将成为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健之佳的头顶。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4年9月23日,健之佳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博仁堂诊所的蒲黄,被检验出有掺杂或增重的问题,不符合[检查](总灰分)规定项目。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年6月5日,连锁药房博仁堂分店的麸炒苍术,被检验出不符合【鉴别】项下薄层色谱、【含量测定】项目的规定。

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年11月8日,连锁药房嘉士伯大道分店,由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品健泰尔牌新维亭片,因铅含量超标,被抽检出不合格。

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年12月27日,健之佳的子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沙时代店,由湖南然润堂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决明子饮片,【含量测定】项目被检验为不符合规定。

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年12月28日,连锁药房丽江香格里分店、米兰园分店的,由山东龙马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足浴理疗按摩器,因不符合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被检验出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11月30日,连锁药房普吉家园分店的,由桂林鼎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中药饮片,【性状】一项被检验出不符合规定。

产品多次被检验为不合格,健之佳又将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而在此番上市之际,健之佳的子公司还屡次被行政处罚。

据(武侯簇桥)市场监督药当罚【2019】031802号文件,2019年3月18日,健之佳的子公司四川健之佳福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福利大”)因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其复印件,被成都市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青市场监管处(2019)1025号文件,2019年3月25日,四川福利大青白江区大弯中路药店,因未明示赠品信息进行广告宣传,被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1.2万元。

根据楚市市监罚〔2019〕22号文件,2019年6月30日,连锁药房楚雄丰胜路分店因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被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罚款6,280元。

令人吃惊的是,仅一天之内,健之佳及其子公司就因税收问题被行政处罚11次。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72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花样年华分店,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以下简称“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74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花样年华分店,因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75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花样年华分店,因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76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金色年华分店,因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77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金色年华分店,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78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健之佳蒙自塞纳公馆分店,因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79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朝阳路分店,因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80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朝阳路分店,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81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朝阳路分店,因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82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连锁药房蒙自学海路分店,因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印花税(购销合同)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根据蒙文澜分税简罚〔2019〕100983号文件,2019年4月24日,健之佳的子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蒙自明珠路分店,因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被蒙自市税务局文澜税务分局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健之佳的子公司还曾被监管层要求整改。

据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7月9日,健之佳的子公司曲靖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健之佳”)师宗润森花园分店,因驻店药师不在岗履职、抽查药品复方曲马多销售凭证显示批号与实物批号不一致,被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据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8年9月7日,曲靖健之佳宣威振兴南路分店,亦存在质量负责人未在岗履职的问题。

而据《金证研》沪深资本组进一步研究,报告期内,健之佳有5起行政处罚未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根据青市监管处〔2016〕202002号文件,2016年1月12日,四川福利大青白区大弯中路药店因涉嫌从2015年1月4日开始销售不符合规定的决明子饮片,被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根据南食药监药罚[2016]35号文件,2016年4月29日,健之佳的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健之佳”),于2014年10月13日购进的中药饮片荷叶【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被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据(双)食药监食罚〔2016〕123号文件,2016年8月29日,四川福利大因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

据青市场和质量监管处〔2016〕102070号文件,2016年12月15日,四川福利大青白江区红阳街道教育街药店,因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逾期未改正,仍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停顿5天及罚款。

据东市监罚〔2018〕05001号文件,2018年2月22日,连锁药房东川钻石年华分店,因药师不在岗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被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而招股书显示,健之佳的报告期为2016-2018年,报告期内,健之佳只披露了6起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最近36 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健之佳及其子公司收罚单收到“手软”的情形,或暴露了其在公司管理上存在诸多“漏洞”。

冰炭不言,冷热自明。此番上市,健之佳对市场释放的诚意几何,未来又将如何给予投资者信心?仍有待市场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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