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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罗九/作者 映蔚 唐里 洪力/编审
2019年5月24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亨”)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涉嫌财务造假被立案调查,利元亨的上市之路“躺枪”。近期,利元亨“枕戈待旦”继续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
而近年来,利元亨多个在建项目,新增产能或难消化。与此同时,利元亨募投项目因土地征收问题影响开发进度,所在宗地或已逾期一年未动工。
多个在建项目 新增产能或难消化
坐落于惠州的利元亨,是一家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2016-2018年,利元亨产品的年产量分别为185台、428台、254台,年销量分别为215台、308台、298台。
据招股书,随着获取的销售订单金额增长,现有生产场地已经无法满足利元亨业务增长的需求。未来两年,利元亨将通过自建形式,完成智能协作机器人及成套装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智能机器人项目”)和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工业机器人项目”)生产基地。
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环境影响报告,利元亨的智能机器人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协作机器人及成套装备的生产,预计年产300台,预计投产日期为2018年12月。而工业机器人项目生产的产品为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预计年产700套,预计投产日期为2021年10月。
而关于产能提升计划方面,利元亨声称,智能机器人项目预计在2019年可以投入使用,该项目规划的产能预计可以容纳利元亨现有的业务量。而工业机器人项目为利元亨本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预计在2021年投入使用,该项目将承载利元亨未来新增的市场需求。
也就是说,根据利元亨现有的业务量及未来新增市场需求,上述两个项目或基本满足其产能提升计划。
而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8年末,利元亨尚存正在建设的项目,“新旧”产能扩张下,利元亨面临的产能消化问题不容小觑。
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环境影响报告,利元亨马安分公司拟在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村鹿岗(厂房)投资建设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马安分公司项目”),项目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设备的生产,预计年产量为300套,预计投产时间为2019年5月。
无独有偶,招股书显示,利元亨位于博罗县柏塘镇金湖工业区的柏塘工业园项目,该项目预算总额为2.7亿元,于2015年8月开始投入,截至2018年末,该项目共投入336.55万元,主要为建设许可费、三通一平、评估设计及勘探费用、人防及围墙款等支出。截至2018年末,该项目尚在建设中。关于该项目的产能,招股书未予披露。
与此同时,据博府〔2016〕8号文件,印发的《博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位于柏塘镇的利元亨智能装备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3亿元,建设内容为年产值15亿元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起止时间为2016-2018年。
值得留意的是,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数据,利元亨位于博罗县柏塘镇石湖村的“利元亨高端智能成套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50,774平方米,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产品名称为“高端智能成套设备、工业机器人”;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高端智能成套设备、工业机器人800台/套。
由上述的建设项目情况或表明,利元亨是否存在多个在建项目,但根据利元亨在招股书所披露的产能提升计划,且在现有年产量和年销量的基础上,利元亨能否消化掉上述提及项目的产能,或要“打上问号”。
募投项目宗地逾期未动工 因土地征收问题影响进度
除了新增产能或难消化的难题,利元亨募投项目所在宗地或因逾期一年未动工,而面临被征缴土地闲置费的风险。
据博惠公易土网(告)字 [2017] 24号文件(以下简称“24号文件”),2017年10月10日,利元亨以1,289万元竞买下挂牌编号为GP2017-24的国有建设用地(以下简称“GP2017-24宗地”)。
据24号文件,GP2017-24宗地的挂牌出让结果应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为地块交付之日,地块交付之日起半年内为该宗地的动工时间。
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信息,GP2017-24宗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日为2017年10月10日,由上述出让地块的流程要求来推算,GP2017-24宗地的最迟交付之日为2017年11月21日,最迟动工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
据利元亨2019年6月26日签署的招股书,马安工业园(小地块)项目系利元亨在购买的GP2017-23宗地上的自建厂房,该项目截至2018年末处于平整土地阶段,共投入三通一平、人防及围墙等工程款222.57万元,截至 2019年4月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尚在前期预备建设阶段。
据中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文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据中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文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的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一是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二是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即2019年6月26日,GP2017-24宗地未按规定动工时间开发动工,且逾期时间已超过一年,或存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从而被征缴土地闲置费的风险。
据招股书披露的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利元亨合计拥有柏塘工业园土地、马安工业园小地块(GP2017-23)、马安工业园大地块(GP2017-24)三宗地。
而在招股书披露的土地使用权处,利元亨拥有土地使用权分别为博府国用(2015)第100017 号(以下简称“博100017 号”)、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14962 号(以下简称“惠0114962 号”)、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114964 号(以下简称“惠0114964 号”)。
招股书显示,博100017号宗地位于柏塘工业园,惠0114962号和惠0114964号宗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也就是说,博100017号或为柏塘工业园土地宗地的产权号,而惠0114962号、惠0114964号或为利元亨位于马安工业区园的另外两宗地的产权号。
据招股书,惠0114962号宗地拟用于募投项目,惠0114964号宗地正在建设厂房,预计2019年投入使用。而GP2017-23宗地正在建设厂房,预计2019年9月完成简装,厂房和宿舍预计可以投入使用;GP2017-24宗地拟自建厂房,项目尚在前期预备建设阶段。
由上述宗地情况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表明,惠0114964号或为GP2017-23宗地产权号,惠0114962号或为GP2017-24宗地产权号,而GP2017-24宗地或是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若被征缴土地闲置费,则将会增加募投项目的成本。
而利元亨认为,该地块因土地征收遗留问题影响了开发进度,已申请延期并获得国土部门许可。
除开发进度问题,利元亨新增产能如何消化亦是个问题,此番冲击上市前景如何,仍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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