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沪深资本组 林一/作者
近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下称“围海股份”)公告称,公司和中核恒通(浙江)实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确定为“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苍南一期)PPP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为70,125.79万元。
2011年6月2日,围海股份上市,主营海堤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河道工程等业务。2018年围海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35.4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43亿元。该项目中标金额合计占围海股份2018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81%,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根据围海股份第一季度报显示,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亿元,同比增加4.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0.73万元,同比减少2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8.49万元,同比增加36.16%。
不久前,围海股份与致达控股集团、安徽泽源生态环保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郎溪县城区水环境整合治理PPP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为8.97亿元。
近年来,我国PPP模式的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县级PPP项目顺利签约、开工建设。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中入库PPP项目8839个,入库项目金额约13.4万亿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农经[2015]488号文《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对公益性较强、没有直接收益的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通过与经营型较强项目组合开发,按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关于PPP项目的政策法规渐趋完善。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司法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严禁利用PPP变相举债;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合法合规PPP项目的正负面清单,防止地方政府假借PPP名义举债融资,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范运作推动PPP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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