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行:“贱卖”不良资产或粉饰报表 向“老赖”放贷风控存漏洞

《金证研》沪深金融组 夜雨/作者 映蔚 唐里/编审 洪力/三审

近几年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路攀升,且拨备覆盖率远逊于同期城商行。此外,东莞银行多次低价“甩卖”不良资产,或存在粉饰不良率的嫌疑。

而此番冲击资本市场,东莞银行的贷前风控问题却“拖了后腿”。反观身后,东莞银行频频向“老赖”发放贷款,信审风控“漏洞百出”,而多起行政处罚也折射东莞银行离审慎经营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走高 拨备覆盖率低于同行

近几年,东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总体呈增长态势,而其资产质量也频频亮“红灯”。

2014-2018年,东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3%、1.82%、1.69%、1.49%、1.39%,不良率不断降低。

据银监会发布的主要监管指标数据,2014-2018年城商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16%、1.4%、1.48%、1.52%、1.79%。

相比城商行,2014-2016年东莞银行的不良率均高于城商行,直到2017年,东莞银行的不良率开始低于城商行,这是否意味着东莞银行的资产质量在逐步好转。

事实上,东莞银行资产质量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

2013-2018年,东莞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是6.61亿元、10.43亿元、16.06亿元、15.64亿元、15亿元、20.13亿元。2014-2018年,不良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了57.79%、53.98%、-2.62%、-4.08%、34.18%。
而东莞银行的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一路上扬,且与近三年不良贷款率的变化趋势“大相庭径”。

2016-2018年,东莞银行的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20.4%、32.22%、43.02%。

除此以外,东莞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远逊于同期城商行。

2014-2018年,东莞银行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16.34%、168.59%、154.76%、177.47%、182.06%。而同期城商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49.33%、221.27%、219.89%、214.48%、187.16%。

随着关注类贷款迁徙率的一路走高,未来东莞银行的不良贷款可能将持续增加,与此同时,拨备覆盖率不及同期城商行。

 

低价“甩卖”不良资产 “疯狂”打折异于同行

经《金证研》金融组调查发现,东莞银行不良率的下降或“归功于”其近三年多次“甩卖”不良资产。

2016-2018年,东莞银行转让处置不良资产笔数分别为9笔、5笔、8笔。

2016年5月5日、6月28日、7月15日,东莞银行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广东省分公司、广西武宣县金匀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广州办事处转让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47,784.15万元、4,323.06万元、25,387.74万元,转让价格分别为12,578.04万元、352万元、4,150 万元,分别打了2.63折、0.81折、1.64折。

2016年9月,东莞银行向东莞市莞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莞邑投资”)转让了两笔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1,367.02万元、80,976.36万元,转让价格分别为200万元、28,000万元,分别打了1.46折、3.46折。

2016年12月,东莞银行向莞邑投资转让了四笔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5,806.95万元、3,138.98万元、5,970.75万元、56,256.33万元,转让价格分别为474.15万元、380.25万元、1,335.5万元、9,200万元,分别打了0.82折、1.21折、2.24折、1.64折。

2017年1月24日、9月15日,东莞银行向珠海横琴诚汇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融广东省分公司转让了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400万元、205.04万元,转让价格分别为401.86万元、220.27万元,分别溢价0.46%、7.43%。

2017年6月14日、8月23日、9月22日,东莞银行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华融广东省分公司、中国长城广东省分公司转让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7.44亿元、3.65亿元、2.57亿元,转让价格分别为2.3亿元、0.61亿元、0.69亿元,分别打了3.1折、1.67折、2.67折。

2018年5月,东莞银行向广州市嘉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广州广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了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1,774.14万元、4,249.52万元、6,952.28万元,转让价格分别为710万元、1,850万元、3,700万元,分别打了4折、4.35折、5.32折。

2018年6月25日、7月26日、9月19日、10月11日、12月26日,东莞银行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广州桥水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转让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2.32亿元、4.37亿元、3.19亿元、0.53亿元、1.07亿元,转让价格分别为0.68亿元、0.92亿元、1.21亿元、0.28亿元、0.42亿元,分别打了2.93折、2.12折、3.79折、5.22折、3.95折。

然而,同期城商行的不良资产的转让却远没有东莞银行那么慷慨。鉴于同行兰州行、苏州银行、西安银行及浙商银行没有披露2018年不良资产处置情况,采用前2016-2017年的数据。

2016年12月,兰州银行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中国东方兰州办事处、中国长城转让不良资产,本息费合计分别为4.91亿元、5.04亿元、13.9亿元,转让价格分别为4.1亿元、4.73亿元、11.84亿元,分别打了8.35折、9.4折、8.52折。

2016-2017年,苏州银行向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了两笔不良资产,本息合计分别为8.33亿元、0.42亿元,转让价格分别为2.76亿元、0.1亿元,分别打了3.31折、2.5折。

2016-2017年,西安银行分别向中国信达陕西省分公司、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了两笔不良资产,本息合计分别为3.96亿元、0.74亿元,转让价格分别为为3.11亿元、0.33亿元,且分别打了7.85折、4.49折。

2016年,浙商银行向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11.61亿元转让了账面原值合计27.01亿元的不良资产,打了4.3折。2017年,浙商银行向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5.38亿元转让了账面原值合计8.07亿元的不良资产,打了6.66折。

在上述四家城商行转让不良资产的情况中,不良资产最低以2.5折出售,最高以9.4折出售,平均打了6.15折,高于同期东莞银行的1.95折,凸显了东莞银行不良资产涉嫌“贱卖”。

而在不良资产低价甩卖的背后,伴随的是不良率的持续走低,东莞银行或存在粉饰自身不良率的嫌疑。

 

向“老赖”公司放贷 信审风控存漏洞

尽管东莞银行通过低价出清不良资产,降低了不良率,但反观其过往的处罚及诉讼记录,其信审、风控还存在不少漏洞,未来能否把不良率控制在合理水平,仍是未知数。

据粤银监罚决字[2018]19号文件,2018年9月5日,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东莞银行广州分行作出处罚,东莞银行广州分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贷款用途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110万元罚款。

据东银监罚决字[2017]1号文件,2017年3月24日,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对东莞银行作出行政处罚,东莞银行因发放不符合规定用途的固定资产贷款,被处以20万元罚款。

据东银监罚决字[2017]4号文件,2017年8月23日,银监会东莞监管分局对东莞银行作出行政处罚,东莞银行因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据粤银监罚决字[2017]16号文件,2017年6月14日,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对东莞银行广州分行作出行政处罚,东莞银行广州分行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50万元罚款。

仅贷款业务、内部控制方面的行政处罚就有数起,不知这是东莞银行偶然的失误,还是一贯的传统?

而《金证研》金融组调查发现,东莞银行频频向“老赖”发放贷款,这无疑暴露了东莞银行在贷前调查上存在不少风控漏洞。

据(2014)皖民二终字第00658号文件,2013年6月5日,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向安徽省晋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源建筑”)开具了金额为2,500万元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3年12月5日。2015年1月28日,晋源建筑因汇票到期承兑后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东莞银行合肥分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1,230.74万元及利息。

而晋源建筑此前已在失信人名单上,且现有38条失信记录。

在2013年6月5日以前,晋源建筑存在3条失信记录,立案时间分别在2013年1月29日、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21日。且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均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据(2016)湘0102民初317号文件,2014年11月20日,长沙市永生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生彩印”)向东莞银行长沙分行借款1,00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贷款期限自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0日。2016年,永生彩印因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被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东莞银行归还借款本金999.57万元及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永生彩印此前成为“老赖”,且现存在14条失信记录。

在2014年11月20日前,永生彩印公司存在1条失信记录,立案时间在2014年9月29日,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而面对晋源建筑这样的“老赖”,东莞银行合肥分行还大方地开出了承兑汇票,凸显了其贷前调查的不严谨。同样地,东莞银行长沙分行向有“前科”的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审查恐怕还存在着诸多漏洞。

而这种贷款给“老赖”公司的做法,无疑暴露了东莞银行在信审风控上的漏洞。事实上,此类问题或是东莞银行问题的冰山一角,未来将何去何从,《金证研》将继续保持关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