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菲曼:董事儿子布局上游 股东同业问题或“悬而未决”

《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含章/作者 廉贞 映蔚/风控

在北交所上市申请获受理不到三个月,2025年3月21日,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菲曼”)披露了其2024年报告。其中,2024年,海菲曼实现营收2.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8%,实现归母净利润6,897.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27%。

业绩实现正增长的另一面,海菲曼围绕创始人股东之一、董事庄志捷的“疑云”难消。自2021年1月起,庄志捷成为海菲曼的股东之一,自2023年3月起担任海菲曼的董事。而在持股及任职期间,庄志捷在一家同业企业担任副董事长,且该同业企业与海菲曼存交易,而庄志捷现身两家企业的专利发明人名单。此外,庄志捷儿子控制的一家企业,涉及经营海菲曼的上游,且多项商标受让自海菲曼子公司。

此外,代正伟系海菲曼的间接股东、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其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与海菲曼存合计超九百万元的交易。而该关联供应商的监事张露,与一家跟海菲曼无关联关系的同业公司的监事“同名”,且该同业公司的前任监事与海菲曼董事庄志捷“同名”,卸任时间系海菲曼上市辅导前。

 

一、董事庄志捷任职期间现身业务存重叠的关联方专利发明人名单,其儿子布局海菲曼的上游

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应该保持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反观海菲曼,其子公司向创始人股东之一兼董事庄志捷任职的企业转让多项专利,且庄志捷同时参与上述企业及海菲曼的专利研发。

 

1.1 庄志捷系持股9.24%的股东且任董事,海菲曼与庄志捷任副董事长的企业多摩电子交易超三百万元

据海菲曼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招股书”),庄志捷系海菲曼的创始人之一。2023年3月起,庄志捷担任海菲曼董事,且截至签署日持有海菲曼9.24%的股份。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海菲曼(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菲曼”)系海菲曼全资子公司。

据签署日为2025年3月24日的《关于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庄志捷系海菲曼的创始人之一,持有海菲曼股份变动系据历史贡献进行的股权架构调整。庄志捷于2013年在天津海菲曼持股,2021年1月,由边仿、杨永强转让部分股权给庄志捷、何斌武,实现全部创始人股东均在海菲曼持股。

即自2021年1月起,庄志捷成为海菲曼的股东之一,自2023年3月起担任海菲曼的董事。

此外,2010年1月至签署日2024年12月26日,庄志捷于多摩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摩电子”)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5月至签署日2024年12月26日,庄志捷于东莞多摩电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摩电贸易”)任副董事长兼经理。

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招股书及2024年报显示,2021-2024年,海菲曼向多摩电子销售模切制品、五金制品,销售金额分别为52.74万元、83.61万元、95.31万元、117.45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测算,2021-2024年,海菲曼向多摩电子销售金额合计为349.11万元。

再来关注多摩电子的股东情况。

 

1.2 石碣富声对多摩电子持股42%且为庄志捷儿子控制企业,石碣富声涉及经营海菲曼上游业务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东莞市石碣富声电子厂(以下简称“石碣富声”)系海菲曼股东兼董事庄志捷之子庄伟键持股100%的企业。多摩电子、多摩电贸易、石碣富声是海菲曼的关联方。

2021年,海菲曼向石碣富声采购加工服务11万元,采购材料3.15万元。此外,自2022年11月起,海菲曼租赁石碣富声70平方米场地作为仓库,每月租金1,750元。

据首轮问询回复,石碣富声对持有多摩电子42%的股份。石碣富声涉及经营海菲曼上游业务,多摩电子与海菲曼均经营耳机生产及销售业务。

 

1.3 称多摩电子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并表示与石碣富声、多摩电子不存在利益冲突

并且,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多摩电子从事的业务系以电源器材制造、销售为主,音频设备(包括手机耳机)制造、销售为辅,与海菲曼或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石碣富声从事耳机配件的代加工,从事海菲曼或及其控股子公司上下游业务。且海菲曼称,石碣富声、多摩电子,与海菲曼不存在利益冲突。

即是说,海菲曼向其股东兼董事庄志捷儿子控制的企业石碣富声进行采购,且承租石碣富声的房产。并且,庄志捷儿子间接投资的多摩电子从事与海菲曼相同或相同业务,石碣富声是海菲曼的上游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海菲曼子公司与多摩电子存在商标转让的情况。

 

1.4 2021年,海菲曼子公司天津海菲曼将27项商标转给多摩电子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申请人为多摩电子的商标共计32项,其中商标图案为“TAMA”的商标共计27项。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日期为2021年3月27日的公告显示,27项图案为“TAMA”的商标,皆系海菲曼子公司转让予多摩电子。

即是说,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多摩电子共有32项商标,其中27项图案为“TAMA”的商标受让自海菲曼全资子公司天津海菲曼。

“问题”还在继续。

 

1.5 庄志捷参与多摩电子超30项专利研发,参与海菲曼的一项专利涉及领域或与多摩电子存重叠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申请号为2024112551916的发明专利“一种动圈平板组合耳机”,申请人为海菲曼,申请日为2024年9月9日,发明人为边仿、庄志捷。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该专利的案件状态为等待实审提案。

此外,该专利涉及耳机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动圈平板组合耳机。

另一方面,2015年2月27日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申请人为多摩电子,发明人为庄志捷且专利权维持的专利共31项。

其中,一项名为“一种基于USB插头的新型蓝牙耳机”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2022200074931,申请人为多摩电子,申请日为2022年1月5日,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5月10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该专利的发明人为庄志捷,专利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此外,该专利涉及耳机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USB插头的新型蓝牙耳机。

不难发现,2015年2月起,庄志捷参与了多摩电子超30项专利研发,2023年3月起,庄志捷担任海菲曼的董事。而作为海菲曼的股东之一,庄志捷同时在海菲曼及多摩电子参与专利研发,且海菲曼2024年9月申请的一项专利涉及的领域,与多摩电子于2022年1月申请的一项专利领域或存重叠。

综上所述,庄志捷作为海菲曼的创始人之一持有海菲曼9.24%的股份,且自2023年3月起担任海菲曼的董事。另外,庄志捷自2010年1月起担任多摩电子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而多摩电子持股42%的股东石碣富声系庄志捷儿子持股100%的企业,多摩电子与石碣富声均系海菲曼的关联方。

值得注意的是,海菲曼向石碣富声承租房产的同时,石碣富声涉及经营海菲曼上游业务,多摩电子与海菲曼均经营耳机生产及销售业务,业务或存重叠。

基于上述背景,2021年,海菲曼子公司天津海菲曼将27项图案为“TAMA”的商标转让给多摩电子。2015-2025年,庄志捷参与多摩电子的多项专利研发。2024年,庄志捷参与研发的海菲曼一项专利,该专利涉及的领域,跟庄志捷参与研发的多摩电子于2022年申请的一项专利或相同。

 

二、同名“庄志捷”或突击卸任同业企业达音科技的监事,接任人员与关联供应商监事“同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代正伟系海菲曼的职工代表监事,其控制的企业系上游企业,报告期内与海菲曼存在超九百万元的交易。蹊跷的是,该供应商现任监事,与一家跟海菲曼无关联关系的同业公司监事“同名”,且前任监事与海菲曼董事庄志捷“同名”。

 

2.1 2021-2022年代正伟合计间接取得海菲曼不足1%的股份,且代正伟为海菲曼监事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书,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海菲曼分两次通过换股方式,收购珠海音速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音速感”)持有的东莞市优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翔电子”)合计100%股权,共计新增注册资本6.82万元,新增股比1%,由珠海音速感以其所持优翔电子100%股权作价800万元认缴。此次非货币出资作价参考评估报告,即优翔电子于2021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800万元。

具体换股时,交易各方按照商定的估值,由原自然人股东分别将新设公司股权出资至珠海音速感并取得珠海音速感出资份额,再由珠海音速感以取得的新设公司股权向海菲曼增资,原自然人股东通过珠海音速感间接持有海菲曼股份。

2016年7月至2023年10月,代正伟任东莞市富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伟塑胶”)总经理。2021年11月至签署日2024年12月26日,代正伟任优翔电子经理。2023年3月至签署日2024年12月26日,代正伟任海菲曼职工代表监事。

另外,截至签署日2024年12月26日,海菲曼的注册资本为3,842.5万元,代正伟间接持有海菲曼37.29万股股份。

经测算,截至签署日2024年12月26日,代正伟间接持有海菲曼0.9706%的股份。

需要注意的是,代正伟控制企业富伟塑胶与海菲曼存在关联交易。

 

2.2 代正伟入股资产来自其控股的富伟塑胶,富伟塑胶系前五大供应商累计与海菲曼交易超九百万元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书,优翔电子成立于2021年11月2日,设立时的资产来自于富伟塑胶,彼时富伟塑胶的股东为代正伟。

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富伟塑胶分别系海菲曼第四大、第三大、第三大、第二大供应商,海菲曼向其采购的金额分别为323.98万元、239.82万元、275.98万元、133.56万元,占海菲曼当期年度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6.22%、4.64%、5.35%、6.07%。此外,海菲曼将富伟塑胶列为关联方。

补充说明的是,富伟塑胶实际控制人为海菲曼监事、优翔电子经理代正。2021年以前,富伟塑胶主营业务原包含PCB制造和塑胶件制造两部分。2021年底,优翔电子成立收购并承接了富伟塑胶PCB制造相关资产及业务,而涉及污染物的塑胶件制造非海菲曼产品核心生产环节,且在优翔电子周边存在较多供应商可供选择,故富伟塑胶保留塑胶件制造业务。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优翔电子采购富伟塑胶的塑胶件或塑胶件加工服务,交易价格公允

经计算,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海菲曼与富伟塑胶的交易金额合计为973.34万元。

可见,优翔电子被收购前,其资产为代正伟控制的企业富伟塑胶的部分资产,而富伟塑胶未被收购的资产为涉及污染物的塑胶件制造业务,且海菲曼向其采购的即为塑胶件,累计交易超九百万元。

再来关注富伟塑胶的人员任职情况。

 

2.3 富伟塑胶成立于2016年7月并于2024年10月停止经营,张露或自成立起即为富伟塑胶的监事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代正伟持有富伟塑胶83.33%的股份,代正伟姐姐代娟任富伟塑胶执行董事。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富伟塑胶成立于2016年7月11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富伟塑胶的法定代表人为代娟,注册资本为60万元,股东分别为代正伟、代娟,认缴金额分别为50万元、10万元。此外,张露为富伟塑胶的监事

2023年10月20日,富伟塑胶进行了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变更前后,张露皆为富伟塑胶监事。

上述情形可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富伟塑胶系代正伟及其姐合计持股100%的企业,而张露作为富伟塑胶的监事,或自富伟塑胶成立起即任职。

据首轮问询回复,富伟塑胶为优翔电子的前身,涉及经营海菲曼上游业务,受塑胶件需求下滑及竞争影响,富伟塑胶已于2024年10月停止经营

而问题围绕张露展开。

 

2.4 2023年7月前达音科技的监事也名为“庄志捷”,接任监事的张露与富伟塑胶监事“同名”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张露的关联企业包括富伟塑胶、深圳市达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音科技”)。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达音科技成立于2002年12月16日。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达音科技的法定代表人为李朝伟,注册资本为50万元,张露系达音科技的股东之一、监事。此外,达音科技2023年年报显示,2002年12月16日,张露对达音科技的认缴及实缴金额皆为12.5万元。

2023年7月17日,达音科技进行监事变更,变更前,庄志捷为达音科技的监事;变更后,张露为达音科技的监事。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张露持有达音科技25%的股份。

前述可知,庄志捷系海菲曼股东兼董事。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庄志捷的关联企业包括海菲曼,其历史关联企业包括达音科技。

需要指出的是,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书及首轮问询回复,搜索“达音”并无结果。另外,截至签署日,海菲曼披露董监高在外兼职情况显示,其财务总监王善文在谷盈(天津)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即此番上市,海菲曼并未将达音科技列为关联方。

据海菲曼签署于2024年10月16日的《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2023年12月12日,海菲曼向江苏证监局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2023年12月15日,江苏证监局受理海菲曼的上市辅导申请,且同日起进入辅导期

即是说,达音科技的现任监事张露,与供应商富伟塑胶的监事张露“同名”,且达音科技前任监事庄志捷,与海菲曼的董事庄志捷“同名”。而在海菲曼上市辅导前,庄志捷卸任达音科技监事职位。

巧合的是,达音科技与海菲曼存在相同业务。

 

2.5 达音科技与海菲曼从事的业务均包括耳机业务,或系同行业企业

据签署于2024年12月26日的招股书,海菲曼主要从事自主品牌“HIFIMAN”终端电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包括头戴式耳机、真无线耳机、有线入耳式耳机、播放设备等。

据海菲曼官网,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海菲曼的产品包括有线耳机。

据达音科技官网,截至查询日2025年4月10日,达音科技从事耳机、耳塞的研发、制造、营销工作,是OEM耳机厂家。其产品包括HiFi耳机产品,产品型号分别为“DUW03”、“禅”、“STUDIO SA6”。

可见,海菲曼与达音科技皆从事耳机相关业务,业务或存重叠。

简言之,2021-2022年,代正伟通过换股的方式成为海菲曼的间接股东,间接持股比例不足1%,涉及标的主体为优翔电子。值得注意的是,优翔电子的资产来源为代正伟控制企业富伟塑胶部分资产,而富伟塑胶未被收购的资产为涉及污染物的塑胶件制造业务。且报告期内,海菲曼向富伟塑胶累计采购超九百万元的产品即为塑胶件。富伟塑胶涉及经营海菲曼上游业务,受塑胶件需求下滑及竞争影响,富伟塑胶已于2024年10月停止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张露或自富伟塑胶成立起即担任其监事。凑巧的是,另有一家没有被海菲曼列为关联方的企业达音科技,其现任监事与张露“同名”,前任监事与海菲曼董事庄志捷“同名”。而达音科技与海菲曼业务存重叠,或系同行业企业,而同名背后或非巧合。董事庄志捷、供应商富伟塑胶,与业务存重叠的达音科技关系或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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