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虔泊/作者 庭初/风控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2022年以来,核酸检测概念企业扎堆上市引来不少关注。而这其中,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善生物”)此番上市,被问及新冠疫情对经营业绩可持续性的影响。
上市背后,致善生物仍存在问题待解。致善生物与其董事任职的高校厦门大学关系匪浅,致善生物拥有的14项发明专利中,5项专利的共同专利权人为厦门大学。此外,实控人李庆阁和监事许晔涉及厦门大学职务发明的专利中,涉及实现产业化的部分专利中,或存在销售提点低于相关规定的比例。需要指出的是,致善生物项目经理兼职、总经理对外投资、董事在外兼职,均现业务竞争的疑云。
一、研发与高校“深度绑定”,受让自高校并实施产业化专利的返点或偏低
公路崎岖开古道,林园宛转创新陂。在白热化的存量竞争市场中,创新是让产品跟上用户需求的硬实力。然而,致善生物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数均落后于同行。
1.1 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数或在行业中垫底
据致善生物签署于2022年8月24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截至2022年5月31日,致善生物共拥有30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4项。
据招股书,致善生物的同行可比公司分别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生物”)、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基因”)、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生物”)、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普生物”)、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
据圣湘生物2021年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圣湘生物拥131已授权专利,其中71项发明专利。
据睿昂基金2021年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睿昂基因拥有3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9项。
据凯普生物2021年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凯普生物拥有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即凯普生物拥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59项。
据艾德生物2021年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艾德生物拥有发明专利44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共计50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度生物母公司拥有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
据仁度生物签署于2022年3月25日的招股说明书,截至仁度生物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3月25日,仁度科技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2家全资孙公司,分别为RenduUSA,Inc、上海仁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医疗器械”)、上海仁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医疗科技”)、泰州智量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智量”)、卡麦尔(上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麦尔生物”)、靖江市华煜阳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煜阳光”),无其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或分公司。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度医疗器械、仁度医疗科技、泰州智量、卡麦尔生物拥有专利的数量均为0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煜阳光拥有实用新型专利6项。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度生物拥有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共计43项。
由此可见,截至2022年5月31日,致善生物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总数与发明专利数或低于其可比企业。
1.2 截至2022年8月24日,实控人及董事、监事三人任教于厦门大学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李庆阁直接持有致善生物26.9%的股份,通过致善生物的员工持股平台厦门佰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佰维信”)间接控制致善生物5.24%的股份,栾国彦直接持有致善生物5.64%的股份。
综上,李庆阁与栾国彦合计可支配的表决权比例达到37.78%,为致善生物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1994年9月至今,李庆阁于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9年12月至今,李庆阁于厦门大学分子诊断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任主任。2010年6月至今,李庆阁于致善生物任董事长。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2012年12月至今,赵西林于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兼任课题组长、教授,2010年6月至今任致善生物任董事。许晔于致善生物任监事会主席,2009年10月至今于厦门大学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
即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致善生物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庆阁、董事赵西林、监事会主席许晔均在厦门大学任教。
另外,截至2022年5月31日,致善科技的多项发明专利系与厦门大学共同拥有。
1.3 拥有的14项发明专利中,5项专利的共同专利权人为厦门大学
据招股书,截至2022年5月31日,致善科技拥有发明专利14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10项,境外发明专利4项。
其中5项发明专利系与厦门大学共同拥有,分别为“一种检测人β-珠蛋白基因突变的方法”、“一种结核分枝杆菌乙胺丁醇耐药突变的检测方法及试剂盒”、“一种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基因突变荧光PCR 熔”、“一种α-珠蛋白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一种核酸检测扩增反应微通道温控装置及方法”。
另外,致善生物多项受让于厦门大学的发明专利已实现产业转化,并与厦门大学进行了销售提成的约定。
1.4 受让或许可使用授权自厦门大学的发明专利,成果产业化约定销售额提成为1%-5%
据致善生物签署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的《关于厦门致善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回复”),深交所要求致善生物说明李庆阁、赵西林和许晔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中与致善生物相关专利的具体情况。
对此,致善生物披露,赵西林不存在涉及厦门大学职务发明且与致善生物相关的专利。李庆阁和许晔涉及厦门大学职务发明的专利中与致善生物相关的专利共计11项。
其中,专利号为2009101118688的发明专利“一种检测人β-珠蛋白基因突变的方法”,发明人为黄秋英、李庆阁,系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共同拥有的专利。
2011年6月8日,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签署《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约定致善生物从厦门大学处受让“一种检测人β-珠蛋白基因突变的方法”技术发明的50%专利申请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万元。
并且,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取得专利权后,专利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由致善生物实施或使用该发明创造,厦门大学不得实施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发明创造。在专利有效期内,应用该专利实现项目成果产业化,致善生物按产品每年销售额的1%支付给厦门大学,并提成十年。
专利号为2011101378199的发明专利“一种结核分枝杆菌乙胺丁醇耐药突变的检测方法及试剂盒”,发明人为李庆阁、胡思玉、陈晓云、付军、那巴古耶罕姆,由厦门大学与致善生物共同拥有,不涉及专利权的转让。
对于该专利,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该专利由双方共同申请,项目试剂盒完成注册后,致善生物将相关试剂盒销售额按前三年5%,三年后3.5%向厦门大学支付。
专利号为2013100245682的发明专利“一种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基因突变荧光PCR熔解曲线检测试剂盒”,发明人为李庆阁、黄秋英、夏众敏、杨蓉,由厦门大学与致善生物共同拥有,不涉及专利权的转让。
对此,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双方共同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致善生物独家享有自行实施权,且项目实施产业化转化后,以产品销售之日算起,致善生物按试剂盒每年销售额的3.5%向厦门大学支付。
专利号为2014103768465的发明专利“一种α-珠蛋白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发明人为黄秋英、李庆阁、王旭东,由厦门大学与致善生物共同拥有,不涉及专利权的转让。
对于上述专利,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双方共同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致善生物独家享有自行实施权,且项目实施产业化转化后,以产品销售之日算起,致善生物按试剂盒每年销售额的3.5%向厦门大学支付。
专利号为的2015102888017发明专利“一种熔点编码的结核分枝杆菌间隔寡核苷酸分型方法”,专利号为2018114882941的发明专利“华法林个体化用药相关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均系致善生物受让于厦门大学的专利。
对此,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原厦门大学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致善生物承受。并且,专利“华法林个体化用药相关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实施产业化转化后,以正式销售之日起,按试剂盒每年销售额3.5%的标准向厦门大学支付,为期十年。
且专利名称为“一种检测核酸序列变异的方法”,国内专利申请号为2010800231129、美国专利申请号为US8691504B2、US9334533B2,发明人为李庆阁、黄秋英的专利系厦门大学拥有的专利,不涉及专利权的转让。
对此,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上述专利权归属于厦门大学,致善生物自201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享有实施该专利技术的独占许可,自2025年7月21日至2030年5月25日享有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排他许可。对于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使用该技术进行合作研发的,销售额提成由具体的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致善生物使用该技术自行研制产品的,自产品正式销售之日起,致善生物按试剂盒每年销售额3.5%的标准向厦门大学支付,为期十年。
专利名称为“一种耳聋易感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专利申请号为2014105838068,发明人为黄秋英、李庆阁、王旭东的专利系厦门大学拥有的专利,不涉及专利权的转让。
关于上述专利,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致善生物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享有实施该专利技术的独占许可,自2026年11月21日至2034年10月23日享有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排他许可。该独占许可的销售额提成为3.5%,自开始销售之日算起,一共十年。
简而言之,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共同研发的发明专利以及受让于厦门大学的发明专利中,多项专利实施产业化转化后,致善生物与厦门大学约定的销售额提成为1%-5%。
1.5 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高校应连续3-5年提取不低于5%的转化收入
据教育部令第3号《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高等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高等学校应当连续三至五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所取得的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酬。
由以上可知,致善生物李庆阁和许晔涉及厦门大学职务发明的专利中,涉及实现产业化的部分专利中,是否存在销售提点均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嫌疑?
另外,参与致善生物核心产品研发的人员现身同行。
二、项目经理曾参与多项专利研发,或“现身”同行协助研发竞品
人能尽其才则百事兴。核心技术人员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同样地,核心技术人员是否独立也是检验人员独立性的关键一环。致善生物的股东兼项目经理,现身同行并协助该企业研发新冠抗原试剂。
2.1 参与Sanity 2.0及假病毒研发的张永有教授,与致善生物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东同名
据招股书,2018-2021年,致善生物的主要产品包含分子诊断试剂和分子诊断仪器两大类别。其中,致善生物的分子诊断仪器包含产品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Sanity2.0(以下简称“Sanity2.0”),该产品系致善生物于2021年推出的产品。
另外,“装甲RNA/DNA制备技术”系致善生物核心技术“体外诊断原材料制备技术”的分支技术。
“装甲RNA/DNA制备技术”是制备一种体外诊断试剂质控品假病毒原料的技术,并且该技术为致善生物的自主研发技术。致善生物已经为“装甲RNA/DNA制备技术”配套了成熟的工艺流程,提供装甲RNA/DNA原料。此外,“装甲RNA/DNA制备技术”未公开,不存在对应专利,通过其他方式保护。
据厦门大学2020年3月12日发布的公开信息,李庆阁教授团队联合学院张永有教授,于1月30日成功研制RNA假病毒标准品、病毒灭活核酸保存管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体机,并在有关疾控中心和临床单位开展应用。
据厦门大学2022年1月6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16年,张永有入选“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016年至公告发布日2022年1月6日,张永有任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课题组组长,学科方向为肿瘤代谢与组织再生。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致善生物产品Sanity2.0及RNA假病毒研发的张永有教授,与致善生物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东“撞名”。
据招股书,厦门佰维信系致善生物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张永有系厦门佰维信的股东,持股比例为1.36%。
此外,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厦门佰维信的股东张永有任致善生物的项目经理。
以上可知,2020年,厦门大学教授张永有参与了致善生物Sanity2.0及RNA假病毒的研发。并且张永有与致善生物员工持股平台厦门佰维信的股东张永有“撞名”,是否为同一人?
值得一提的是,张永有曾参与致善生物多项发明专利的研发。
2.2 项目经理张永有,现身多项致善生物与厦大共同申请的专利发明人名单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20年10月26日,致善生物、厦门大学申请一项名为“一种TaqDNA聚合酶突变体”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0111553511,发明人为张永有、郑华雷、刘本超、宋娜杰。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案件状态为等待实审提案。
2020年10月26日,致善生物、厦门大学申请一项名为“一种TaqDNA聚合酶突变体”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0111592588,发明人为张永有、郑华雷、刘本超、宋娜杰。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案件状态为等待实审提案。
2020年10月30日,厦门大学、致善生物申请一项名为“一种不耐热UNG融合蛋白的重组载体及表达纯化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0111911367,发明人为张永有、王丹、宋娜杰。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案件状态为等待实审提案。
2020年11月2日,厦门大学、致善生物申请一项名为“一种DNA聚合酶突变体及其应用”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0112031237,发明人为张永有、郑华雷、宋娜杰。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案件状态为等待实审请求。
2020年11月3日,厦门大学、致善生物申请一项名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及检测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0112103184,发明人为张永有、宋娜杰。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案件状态为中通出案待答复。
2020年11月3日,厦门大学、致善生物申请一项名为“一种SARS-CoV-2 D614G突变检测试剂盒及检测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0112093695,发明人为张永有、宋娜杰。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另外,2020年12月10日,厦门大学、致善生物申请一项名为“一种具有DNA聚合酶活性的蛋白及其应用”的发明专利,专利申请号为2020114345510,发明人为张永有、傅蓉、宋娜杰。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案件状态为等待实审提案。
不难看出,致善生物项目经理张永有,曾多次参与致善生物、厦门大学共同申请的发明专利的研发。
蹊跷的是,可比公司医学转化中心的主任,也名为“张永有”。
2.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张永有教授系宝太生物医学转化中心主任
据厦门宝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太生物”)官网2021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21年12月23日,厦门大学宝太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签约揭牌仪式如期举行,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张永有、宝太生物董事长张国锋等人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
据宝太生物官网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22年6月6日,宝太生物学术交流中心揭牌仪式成功举行,彼时张永有系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厦门大学-宝太生物医学转化中心主任。
由以上可知,截至2022年6月30日,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张永有,在厦门大学宝太生物医学转化中心主任。
值得关注的是,宝太生物与致善生物均为体外诊断企业。
2.4 宝太生物系一家体外诊断企业,其产品包含新冠检测试剂
据招股书,致善生物所在行业为体外诊断行业。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此外,致善生物的主营业务为分子诊断试剂和分子诊断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宝太生物亦为一家体外诊断企业。
据宝太生物官网2022年9月29日发布的公开信息,宝太生物是一家专业从事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此外,2020年起,宝太生物迅速研发出新冠相关检测试剂,广泛用于数十个国家的筛查检测工作。
据宝太生物微信视频号,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宝太生物发布有三段视频,分别为宝太生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A型操作视频、宝太生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B型操作视频、如何区分A型与B型,内容发布时间分别为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4日。
据宝太生物官网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公开信息,截至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3月14日,宝太生物已累计出口新冠抗原试剂超过10亿人份。此外,宝太生物已建立了一批符合国内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的生产厂房,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产能可稳定至1,200万人份每天。
据招股书,2020-2021年,致善生物新冠类试剂产品的销售额分别为1.06亿元、1.82亿元。
由此可知,宝太生物从事新冠检测类业务,对外销售产品包含新冠检测试剂,与致善生物存业务存重叠。
2.5 2021年,张永有团队协助宝太生物研发新冠抗原试剂
据宝太生物官网2021年12月3日的公开信息,自新型冠状病毒发生以来,宝太生物与厦门大学张永有教授紧密合作,持续跟踪分析SARS-CoV-2突变,以确保宝太新冠抗原试剂有效检出出现的突变毒株。
即2021年,张永有教授协助宝太生物研发新冠检测试剂。
不仅如此,宝太生物与致善生物相继推出猴痘病毒相关试剂产品。
2.6 2022年5月,宝太生物与致善生物相继推出猴痘病毒相关检测试剂
据宝太生物2022年5月24日发布的公开信息,面对猴痘病例,宝太生物研发出了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及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恒温法)。其中,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在采用快速PCR扩增模式下40分钟即可得到检测结果。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恒温法)在20分钟内即可得到检测结果。
据致善生物微信公众平台2022年6月1日发布的公开信息,5月31日,致善生物自主研发的两款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成功获得欧盟CE认证,正式登陆海外市场,将在欧盟国家以及认可欧盟CE认证的国家进行销售。
不难看出,2022年5月,宝太生物与致善生物相继推出猴痘病毒检测试剂产品。
以上可知,参与产品Sanity2.0及RNA假病毒研发的厦门大学教授张永有,与致善生物项目经理“撞名”,且现身多项致善生物与厦大共同申请的专利发明人名单。此外,张永有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厦门佰维信间接持有至善生物的股份。种种巧合之下,厦大教授张永有,与致善生物的项目经理兼股东张永有或为同一人。
而需要指出的是,截至2022年6月30日,厦门大学教授张永有任厦门大学宝太生物医学转化中心主任。并且,2021年,张永有教授协助宝太生物研发新冠检测试剂。值得注意的是,宝太生物与致善生物均为体外检测企业,产品均包含新冠检测试剂及猴痘病毒检测试剂,与致善生物或为同行。至此,张永有在宝太生物与致善生物之间,担任何种角色?是技术顾问还是均曾参与双方的研发工作?存疑待解。
三、总经理的参股企业产品现重叠,或存业务竞争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业务竞争受上市公司与相关人员之间存在着的特殊关系限制,不仅很难展开公平、有效的竞争,且容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致善生物的股东及高管系同行企业的股东。
3.1 2016-2021年总经理吴钦任职于金磁纳米,金磁纳米被披露为历史关联方
据招股书,2021年1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吴钦任致善生物的总经理,任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3年6月30日。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吴钦于西安金磁纳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磁纳米”)任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1月,吴钦于金磁纳米任董事。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吴钦于致善生物任首席运营官。
此外,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吴钦为致善生物员工持股平台厦门佰维信的股东,持股比例为5.43%。
招股书显示,金磁纳米被致善生物列为历史关联方,总经理吴钦曾担任金磁纳米的董事,2020年1月,吴钦于金磁纳米离任。
即是说,金磁纳米作为致善生物总经理吴钦曾任首席运营官及董事的企业,被致善生物披露为历史关联方。
然而,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吴钦仍持有金磁纳米的股份。
3.2 截至2022年11月16日,股东广州德福二期及吴钦皆为金磁纳米股东
据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德福二期”)系致善生物的第三大股东,其对致善生物的持股比例为8.34%。此外,广州德福二期成立于2016年4月29日,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广州德福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州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广州德福二期与吴钦均为金磁纳米的股东。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金磁纳米成立于2010年9月13日,其经营范围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二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三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等。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金磁纳米的法定代表人为崔亚丽,且崔亚丽为金磁纳米的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此外,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广州德福二期、吴钦均为金磁纳米的股东。
另外,金磁纳米的变更记录显示,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金磁纳米最后一次股权变更的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该股权变更记录显示,广州德福二期、吴钦对金磁纳米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1.25%、2.62%。此外,广州德福二期、吴钦成为金磁纳米股东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23日及2016年8月26日。
由以上可知,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广州德福二期、吴钦或仍为金磁纳米的股东。
不仅如此,金磁纳米或为致善生物的同行企业,亦经营新冠检测的相关业务。
3.3 金磁纳米从事新冠检测相关业务,其产品包含新冠检测试剂及PCR仪器
据金磁纳米官网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开信息,作为IVD企业,金磁生物第一时间投入到检测试剂的科研攻关,研制出针对新型冠状病毒高灵敏度核酸快速检测试剂盒,同时研制出15分钟判读结果的新冠病毒IgM/IgG抗体检测试剂盒,并通过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注册检验。
在检测试剂方面,金磁生物自主研发的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以下简称“SARS-CoV-2核酸检测试剂盒”)和SARS-CoV-2抗体(IgG/IgM)检测试剂盒(磁性微粒层析法)(以下简称“SARS-CoV-2抗体检测试剂盒”)均获欧盟CE认证,入选商务部医疗物资出口白名单,并在多个国家及地区投入使用。
在检测仪器方面,金磁生物承担的“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便携移动式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技术与产品研发”项目中,金磁生物自主研发的便携移动式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快速核酸检测系统适合应用于发热门诊、海关口岸、机场车站等多种场景。该系统包含便携移动式PCR仪GodMag PRC CS(以下简称“便携移动式PCR仪”)及SARS-CoV-2核酸检测试剂盒。
由以上可知,金磁纳米亦从事新冠检测类业务,其新冠类产品包含两种新冠类试剂SARS-CoV-2核酸检测试剂盒、SARS-CoV-2抗体检测试剂盒,以及一种新冠类检测仪便携移动式PCR仪。
另外,致善生物的产品亦包含PCR检测仪器。
据致善生物签署于2021年12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及招股书,2018-2021年,致善生物的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的销售额分别为1,094.44万元、2,304.99万元、9,324.14万元、16,012.5万元,占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85%、23.56%、28.54%、33.78%。
由前文论述可知,2020-2021年,致善生物新冠类试剂产品的销售额分别为1.06亿元、1.82亿元。此外,致善生物于2021年推出的Sanity2.0系应用于新冠核酸检测的仪器类产品。
不难看出,金磁纳米与致善生物从事的业务,均包括新冠检测,均对外销售新冠检测试剂、新冠检测仪器。在业务存重叠的情形之下,致善生物的股东广州德福二期与总经理吴钦均对金磁纳米持股,其中广州德福二期对致善生物及金磁纳米的持股均超5%,个中是否潜藏业务竞争风险?
问题尚未结束。
四、董事在外兼职的企业或系同业公司,经营或存隐忧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业务竞争受上市公司与相关人员之间存在着的特殊关系限制,不仅很难展开公平、有效的竞争,且容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然而,致善生物第五大股东及董事现身的企业亦从事新冠检测业务,与致善生物存业务重叠。
4.1 董事沈琴任第五大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高管,且兼任中帜生物董事
据招股书,2010年5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沈琴于上海盛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宇投资”)任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沈琴于致善生物任董事。2017年9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沈琴于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帜生物”)任董事。
此外,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沈琴还对致善生物间接持股。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宇”)为致善生物的第五大股东,对至善生物的持股比例为6.13%。
其中,上海盛宇成立于2015年12月18日,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上海盛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盛宇投资。沈琴对上海盛宇的持股比例为1.25%,其通过上海盛宇对致善生物的持股比例为0.08%。
综上可知,2015年9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沈琴任致善生物的董事。此外,沈琴通过上海盛宇对致善生物间接持股的比例为0.0767%。另外,2017年9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8月24日,沈琴任中帜生物的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盛宇或亦对中帜生物进行投资。
4.2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海盛宇为中帜生物的第三大股东
据中帜生物2022年半年报,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海盛宇为中帜生物的第三大股东,其对中帜生物的持股比例为6.99%。
值得注意的是,中帜生物的业务与致善生物存在重叠。
4.3 中帜生物的产品包括新冠检测类产品,与致善生物存在业务重叠
据中帜生物官网,中帜生物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专业从事分子生物检测及临床医学诊断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医疗器械类高新技术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查询日2022年11月16日,中帜生物的产品包含两类新冠检测试剂,分别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RNA恒温扩增-金探针层析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双扩增法)。
这意味着,董事沈琴兼任董事的中帜生物,与致善生物业务范围均包括新冠检测类产品,两者或存业务竞争。
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之虚。上述问题或仅是“冰山一角”,致善生物能否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尚待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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