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云苏/作者 沐灵 映蔚/风控
2022年3月13日晚间,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发布股票发行结果公告,本次发行价格为48.84元/股,发行数量为4,248.75万股。
而该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康冠科技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3月2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4.3倍。
观其上市背后,康冠科技的历史增资疑云丛生。回溯康冠科技的第一次增资,其股东会的决议时间晚于出资验资的时间、股东的实物出资所用存货并未评估,或齐上演“先上车后补票”。其中,康冠科技实控人彼时以实物出资所用房产,或曾被其实控人老东家使用超六年。另一方面,与康冠科技签订上亿元合同的施工单位,曾因质量安全等问题频被“点名”、因合同纠纷被法院执行,且2021年,该施工单位因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被立案查处。
一、实物出资曾上演“先上车后补票”,出资房产或曾6年供实控人老东家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康冠科技第一次增资的验资时间,早于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时间。
据康冠科技签署日为3月7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3月7日,康冠科技的控股股东为凌斌,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凌斌、王曦,二人合计持有康冠科技64.96%的股份,合计控制康冠科技85.89%的股份。
据招股书,1995年9月28日,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系康冠科技的前身,以下简称“康冠有限”)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据招股书,在康冠科技的第一次增资中,1999年1月30日,康冠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900万元。凌斌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20万元,李宇彬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0万元。
其中,凌斌投入货币资为350万元,实物出资为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天安小区F3、8栋3楼B座房产作价470万元。李宇彬投入货币资金为24.9万元,实物出资为存货彩色显示管,发票金额为66.53万元,作价55.1万元。
蹊跷的是,在股东会同意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出资前,康冠有限已完成出资并进行验资。
据招股书,1999年1月28日,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增资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截至1999年1月26日,康冠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出资的1,000万元。
1999年3月16日,康冠有限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增次完成后,凌斌对康冠有限实缴出资额为9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李宇彬对康冠有限实缴出资额为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这意味着,1999年1月30日,康冠有限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凌斌、李宇彬合计增资900万元,而在增资决议通过前,凌斌、李宇彬已完成出资并进行验资,令人费解。
不仅如此,康冠有限第一次增资时,股东以实物出资,但实物出资所用存货未进行资产评估。
据招股书,在上述康冠有限的第一次增资中,李宇彬用以实物出资所用存货未进行资产评估。2015年11月2日,康冠有限作出决议,同意李宇彬再向康冠有限投入66.53万元,以规范李宇彬对1999年1月的实物出资。
换句话说,回溯康冠科技的历史沿革,其第一次增资时股东的实物出资现瑕疵,未评估先出资或“先上车后补票”。
出资“异象”并未结束。康冠科技第一次增资关联出资房产,或持续被实控人老东家使用超六年。
据招股书,在康冠科技的第一次增资中,凌斌以实物出资所用房产自出资完成后,即交付康冠科技使用,但未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至康冠科技名下。2016年6月3日,康冠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凌斌进行出资方式变更,以现金置换实物即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天安小区F3、8栋3楼B座房产出资。
据招股书,1993年10月至1995年9月,凌斌担任深圳市康特高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有限”)的总经理。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康特有限成立于1993年5月19日,并于2015年11月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1996年11月25日,康特有限进行名称、市场主体类型、期限、经营范围及地址的变更。其中,康特有限的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小区F38厂房3B室”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小区F3.8栋B座三楼”。
另外,此次变更后,康特有限的成员新增凌斌、凌志轩、于晓武及王富遴,且凌斌任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截至营业执照被吊销日2015年11月2日,除期限、清算组成员、清算组备案变更外,康特有限未发生其他变更。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1996年5月10日,康冠科技发生地址变更,由深圳市福田区松岭路沙浦头工业大厦三楼,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小区F3.8栋B座三楼。1996年12月3日,康冠科技再次发生地址变更,由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小区F3.8栋B座三楼,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小区F3.8栋A座7楼。
对比发现,招股书披露的康冠科技实控人之一凌斌在康特有限任职总经理的时间,与官宣存“出入”。且1996年5月10日-1996年12月2日,康冠科技的地址为其第一次增资关联的出资房产。而1999年-2015年,康冠科技第一次增资关联的出资房产,或持续为康特有限地址。
也就是说,1996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2日,康冠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凌斌,担任康特有限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康冠科技宣称,凌斌在1999年第一次增资时用以实物出资的房产“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天安小区F3、8栋3楼B座”,在出资完成后即交付康冠科技使用。
而在第一次增资前,康冠科技或曾使用过该房屋。并且,自凌斌任职开始,该处房产或持续被康特有限使用,直至2015年康特有限被吊销营业执照。若1999年之后,该处房产已交付康冠科技使用,为何康特有限的地址系该处房产?彼时康冠科技是否将该处房产租赁予康特有限使用,亦或存在其他原因?存疑待解。另外,招股书披露,凌斌在康特有限任职总经理截至1995年9月,与“官宣”信息矛盾,时间也与1999年错开,其中缘由为何?
此外,康特科技第一次增资时,不仅股东会的决议时间晚于出资验资的时间,其中的股东凌斌实物出资所用存货并未评估,上演“先上车后补票”的异象。种种问题之下,康特科技历史增资疑云重重。
二、签订上亿元合同的施工单位被立案查处,“黑历史”众多存隐忧
令人唏嘘的是,与康冠科技子公司签订超亿元合同的施工单位,在2021年因施工质量问题并被纳入不良信用信息。
据招股书,2020年8月3日,惠州康冠与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建设”)签署《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恒辉建设承包位于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广泰路38号的康冠新型平板显示项目(三期)工程,合同价款为1.18亿元。
据渝建质安[2021]55号文件,2021年9月2日,恒辉建设等单位施工因部分批次钢筋,未按规范标准进行弯曲性能、最大力总伸长率检测,对个别检测参数抽检不合格的钢筋未进行闭环处置等问题,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30.09万元,纳入不良信用信息6个月,屏蔽入渝信息6个月。
问题尚未结束,2020-2021年,恒辉建设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多次被通报批评或记入信用监管。
据厦门市海沧区政府公开信息,2021年6月7日,恒辉建设等13家企业因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被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监管P6档次一次(建筑市场管理类别)。
据广州市增城区政府公开信息,2021年2月20日,恒辉建设因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实际操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投标时承诺的架构不相符,现场管理人员不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长期不到场履职;对建设单位发出的不良行为通报整改不力,且对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重视,不落实,类似质量问题屡次发生的问题,被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作出予以全区通报批评,采取严格监管措施,依法在市场准入予以重点审查等处理意见。
据厦门市海沧区政府公开信息,2020年6月5日,恒辉建设因其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未参加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存在质量安全行为方面的问题,被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记录信用监管行为P6档次一次。
与此同时,恒辉建设频因买卖合同纠纷成为被执行人。
据[2021]粤0982执保290号文件,2021年12月13日,恒辉建设因与化州市蓬利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广东省化州市法院执行115.52万元。
据[2021]豫0482执860号文件,2021年3月15日,恒辉建设因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河南省汝州市法院冻结银行存款16.6万元。
据[2021]豫0482执860号之一文件,2021年3月17日,恒辉建设因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河南省汝州市法院划拨银行存款304.7万元。
据[2020]豫0482执2802号之二文件,2020年4月15日,恒辉建设因在与河南银丰伟业建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但未履行,被河南省汝州市法院划拨银行存款63.48万元。
据[2020]豫0482执2264号文件,2020年2月25日,恒辉建设因与汝州市君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混凝土”)的合同纠纷,被河南省汝州市法院冻结银行存款17.88万元。
据[2020]豫0482执2264号之五文件,2020年3月30日,恒辉建设因在与君泰混凝土的合同纠纷中,未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被河南省汝州市法院划拨银行存款53.59万元。
由此可见,2020-2021年,恒辉建设不仅多次因合同纠纷被法院执行,其亦因质量安全等问题频被“点名”。雪上加霜的是,恒辉建设因未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被立案查处。恒辉建设的“黑历史”,对其与康冠科技的合作影响几何?尚未可知。
面对上述问题,成功注册的康冠科技,未来是否迎来投资者的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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