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安迪/作者 映蔚/风控
早在2017年,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股票曾定向发行,而圣泉集团或“深谙”资本的力量,此番冲击资本市场背后,或“暗流涌动”。
报告期内,圣泉集团的糖醛供应商曾踩雷环保问题,且其两家前五甲醛供应商也非“省油的灯”,其中一家甲醛供应商在同日连收三张环保“罚单”,另外一家甲醛供应商“无证”生产甲醛遭处罚,这对作为下游的圣泉集团而言,其产品质量影响几何?此外,上市前夕,圣泉集团两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且补充确认多项关联交易,其中单项关联交易确认金额逾3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圣泉集团招股书披露其2017-2018年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均与年报数据“对不上”,其信披现疑云。
一、甲醛供应商曾因“无证”生产甲醛遭处罚,下游或存隐忧
有效的供应商准入机制,是企业产品品控绕不开的第一道关。而圣泉集团的糖醛供应商曾踩雷环保问题,且其两家前五甲醛供应商也非“省油的灯”,其中一家甲醛供应商在同日连收三张环保“罚单”,另外一家甲醛供应商则“无证”生产甲醛,令人唏嘘。
其中,圣泉集团2018-2019年的一家前五糖醛供应商,曾因糖醛成品罐区踩雷环保问题而遭处罚。
据签署日为2021年7月21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临清市康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泉化工”)系圣泉集团糖醛的供应商,2018-2019年,康泉化工分别作为圣泉集团糖醛的第五大、第三大供应商,交易金额分别为3,049.13万元、2,769.13万元,占圣泉集团当期糖醛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31%、5.83%。
据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公示的(聊)应急罚[2021]078号文件,2021年3月23日,康泉化工因糠醛成品罐区应急淋洗器无水,缺少维护,布袋除尘器、环保污水池、环保尾气吸收塔、粉碎机皮带地坑未设置警示标志,被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处以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临清市政府公示的聊临环罚[2020]2-026号文件,2020年4月,康泉化工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问题还未结束,2020年,圣泉集团的一家醇供应商曾在同日连收三张环保“罚单”。
据招股书,晋煤集团作为圣泉集团甲醇的供应商,2018-2019年,晋煤集团分别作为圣泉集团甲醇的第一大、第二大供应商,交易金额分别为11,383.26万元、1,101.12万元,分别占其当期甲醇采购额的比例为59.39%、7.26%。晋煤集团包括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水化工”),以及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化工”)。
据济南市章丘区政府公示的济环罚字[2020]ZQ第036号文件,2020年3月12日,日月化工因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被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据济环罚字[2020]ZQ第037号文件,2020年3月12日,日月化工因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被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
据济环罚字[2020]ZQ第039号文件,2020年3月12日,日月化工因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被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不仅如此,圣泉集团另外一家甲醛供应商,曾因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被处罚。
据招股书,2019年,山东正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鑫新能源”)系圣泉集团的第三大甲醛供应商,交易金额为2,002.61万元,占圣泉集团当期甲醛总采购额的比例为16.47%。
据[东]应急罚[202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1月30日,正鑫新能源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被东营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0.79万元罚款。
据(利)应急罚[2019]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4月10日,正鑫新能源因在抽查2019年8月26日甲醛装置记录表,表中签字人员高强、李福壮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氧化工艺)操作证,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等问题,被东营市利津县应急管理局处以6.5万元罚款。
据(利)应急罚[2019]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4月10日,正鑫新能源因其10万吨/年高浓度甲醛项目(二期)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生产状态,被东营市利津县应急管理局处以10万元罚款。
也就是说,圣泉集团糖醛供应商康泉化工的糖醛成品罐区曾“踩雷”环保问题;其甲醇供应商日月化工同时也收到三张环保“罚单”,更令人唏嘘的是,其合作的甲醛供应商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形下进行生产甲醛,圣泉集团的产品质量或存隐忧,由此可见,圣泉集团的供应商遴选机制是否存“漏洞”?或该“打上问号”。
二、上市前夕两度会计差错“大调整”,补充确认多项关联交易金额超亿元
2019年,圣泉集团两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其中2017年资产总额调减1亿元,同年,圣泉集团补充确认2016-2018年关联交易,其中单项关联交易确认金额逾3亿元。
据签署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0版招股书”),2019年4月28日,圣泉集团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其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2017年,圣泉集团资产总额由71.8亿元调整为71.51亿元,负债总额由34.27亿元调整至34.8亿元,股东权益由37.53亿元调整至36.72亿元,净利润由5.09亿元调整至4.74亿元。同期,圣泉集团资产总额调减2,852.53万元,负债总额调增5,300.07万元,股东权益调减8,152.6万元,净利润调减3,569.43万元。
据招股书及2020版招股书,2019年11月13日,圣泉集团对2017年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其中,2017年度,圣泉集团资产总额由71.51亿元调整为70.79亿元,负债总额由34.8亿元调整至34.82亿元,股东权益由36.72亿元调整至35.97亿元,净利润由4.74亿元调整至4.73亿元。其中,2017年度圣泉集团资产总额调减7,226.05万元,负债总额调增233.94万元,股东权益调减7,460万元,净利润调减26.72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年,圣泉集团两度对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即2017年,圣泉集团资产总额调减10,078.58万元,负债总额调增5,534.02万元,股东权益调减15,612.6万元,净利润调减3,596.15万元。
此外,据招股书,2018年,圣泉集团资产总额由76.66亿元调整为76.06亿元,负债总额由305,593.71万元调整至305,648.6万元,股东权益由46.1亿元调整至45.49亿元,净利润由5亿元调整至5.14亿元。其中,2017年度圣泉集团资产总额调减6,027.58万元,负债总额调增54.88万元,股东权益调减6,082.47万元,净利润调增1,438.8万元。
不仅如此,圣泉集团在上市前夕或“突击”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据圣泉集团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2016-2018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声明公告(以下简称“关联交易补充公告”),济南标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美机械”)系圣泉集团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孟庆文原持股55%的公司,并于2018年不再被认定圣泉集团的关联方,补充确认2017年双方关联交易136.43万元。
据招股书,2015年6月至今,孟庆文任圣泉集团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据关联交易补充公告,章丘市实达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包装”)为圣泉集团董事长唐一林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投资的公司,与圣泉集团构成关联关系。2016-2018年,圣泉集团与实达包装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2,975.94万元、3,952.07万元、3,490.27万元。
据关联交易补充公告,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电缆”)为圣泉集团董事、总裁唐地源配偶的父母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圣泉集团构成关联关系。2016-2018年,圣泉集团与华凌电缆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94.4万元、327.67万元、209.76万元。
据关联交易公告,中铸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铸未来”)为圣泉集团参股公司,且圣泉集团董事长唐一林担任其董事,双方构成关联关系,2016-2017年,圣泉集团与中铸未来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0.19万元、94.83万元。
据关联交易公告,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丘农商行”)为圣泉集团参股公司,且圣泉集团董事长唐一林担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2016-2018年,圣泉集团与章丘农商行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3,372.86万元、19,166.1万元、867.15万元。
据招股书,章丘农商行系圣泉集团的原参股公司,已于2020年3月转让。
据证监会公开信息,2019年6月27日,圣泉集团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上市辅导协议。
不难看出,距离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两个月后,圣泉集团启动上市计划,其或在上市“前夕”补充确认关联交易背后,2016-2018年,圣泉集团与原关联方章丘农商行交易金额最高达3.34亿元。
三、采购数据“变脸”,审计机构曾因出具虚假记载报告收罚单或难勤勉尽责
信息披露是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蹊跷的是,圣泉集团招股书披露其2017-2018年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均与年报数据“对不上”,其信披现疑云。
据2020版招股书,2017年,圣泉集团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远化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东北吉林分公司”)、晋煤集团、蓝星集团,圣泉集团向上述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45,058.34万元、33,630.01万元、14,476.32万元、14,469.2万元、8,313.23万元,占圣泉集团当期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12.55%、9.37%、4.03%、4.03%、2.32%。2017年,圣泉集团对其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为115,974.1万元。其中晋煤集团包括明水化工和日月化工。
据圣泉集团2019年11月14日披露的更正后2017年年报(以下简称“2017年年报”),2017年,圣泉集团对其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5,176.63万元、33,630.01万元、14,476.32万元、14,469.2万元、8,313.23万元,占其当期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12.58%、9.37%、4.03%、4.03%、2.32%。2017年,圣泉集团向其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为116,065.4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7年,圣泉集团在2020版招股书披露的对其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比其2017年年报披露的金额少118.29万元。
无独有偶,招股书披露圣泉集团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与其2018年年报也或存“出入”。
据招股书,2018年,圣泉集团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维远化学、中石化股份、中国石油东北吉林分公司、晋煤集团、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友化工”),圣泉集团向上述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63,818.99万元、41,662.38万元、16,555.48万元、16,530.67万元、11,285.63万元,占圣泉集团当期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14.86%、9.68%、3.85%、3.84%、2.62%。2018年,圣泉集团对其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为149,853.15万元。
据圣泉集团2019年11月14日更正披露的2018年年报(以下简称“2018年年报”),2018年,圣泉集团前五大供应商分别为维远化学、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中国石油东北吉林分公司、客户三、实友化工,圣泉集团向上述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64,631.02万元、41,662.38万元、16,555.48万元、16,530.67万元、11,285.63万元,占其当期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15.02%、9.68%、3.85%、3.84%、2.62%。
据2018年年报,2018年,圣泉集团对其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为150,665.17万元。其中第四大供应商包括明水化工、日月化工。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8年,招股书披露圣泉集团对第一大供应商维远化学的采购金额,比其2018年年报披露的数据少812.03万元。
而据两版招股书及2017-2018年报,圣泉集团的合并范围变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因素,或并未对上述数据“打架”产生影响。
而其数据矛盾的另一面,圣泉集团的合作的审计机构曾因审计报告虚假记载受处罚。
据招股书,圣泉集团此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据证监会公布的[2017]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6日,信永中和因在为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云股份”)IPO期间,信永中和在审计服务过程中违反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未勤勉尽责,对登云股份2013年年报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遭证监会责令,没收业务收入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8万元,并处以220万元罚款。
据江苏省证监局公布的[2020]6号行政监管措施,2020年1月13日,信永中和因在执业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电气”)2018年度内控审计过程中,存在未对与重大错报风险(莱克电气金融衍生品交易)直接相关的关键控制点执行测试程序,未结合公司管理制度识别并测试相应控制的问题;在控制测试方面存在样本规模充足性、测试结论与管理层建议书不一致、缺少支持性文档等问题,而被江苏证监局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广东证监局公布的[2020]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年1月13日,信永中和因在执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2018年度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针对商誉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发现被审计对象的商誉减值测试程序不到位;评价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时,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合理评价大洋电机2018年财务报表中附注与商誉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适当等问题,而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公开信息,中注协书面约谈信永中和,提示业绩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舞弊风险的评估和应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内部控制、资产减值方面。
不难看出,两版招股书披露圣泉集团对第一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均分别与2017、2018年年报披露的数据“对不上”。而数据“打架”的背后,圣泉集团合作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收百万元罚单、两度“吃”警示函,且被中注协“约谈”,其中,信永中和曾因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遭处罚,其能否难勤勉尽责?犹未可知。
冰炭不言,冷热自明。此番上市,圣泉集团对市场释放的诚意几何,未来又将如何给予投资者信心?仍有待市场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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