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核心专利申请因不具创造性遭驳回 行业降温成长能力或承压

《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 太簇/作者 欢笙 映蔚/风控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管理能力与创新能力。创新作为注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新鲜“血液”,研发创新能力、技术应用能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等愈发成为企业赢得未来竞争的关键因素。且随着下游产品质量和性能的要求日益提高,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川智能”)的市场竞争或将迎来一番“大考”。

而实际上,本川智能近两年的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均值。2021年1月,其一项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因不具创造性遭驳回,令人唏嘘。观其业绩表现,本川智能营收2020年负增长,且近年来其主营业毛利率呈下降趋势,所处的PCB行业或“降温”的同时,其两名大客户业绩“双降”,本川智能未来成长能力或承压。此外,本川智能募投项目拟购设备与环评报告的内容“矛盾”,信披真实性或迷雾重重。值得一提的,本川智能的财务总监,是从本川智能本次上市的审计机构“跳槽”而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前同事,且审计机构因审计工作的质量问题而频遭行政监管。

 

一、两家前五客户业绩双降,所处行业产值增速下滑成长能力或承压

2020年,不及净利润增长,本川智能营业收入陷入“开倒车”的窘境。

据签署日期为2021年4月8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签署日期为2020年12月22日的招股书及2016年年报,2015-2020年,本川智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5亿元、2.62亿元、3亿元、3.72亿元、4.66亿元、4.37亿元,2016-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1.37%、14.4%、24.3%、25.01%、-6.02%。

2015-2020年,本川智能的净利润分别为3,333.54万元、2,722.29万元、2,511.81万元、4,701.52万元、6,729.69万元、8,259.45万元,2016-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8.34%、-7.73%、87.18%、43.14%、22.73%。

自2018年开始,本川智能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由负转正;2020年,本川智能的营收却陷入负增长。

此外,本川智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

据招股书,2018-2020年,本川智能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25%、28.09%、27.7%。

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类型划分,本川智能主要产品包括单/双面板、多层板。其中,2018-2020年,单/双面板的毛利率分别为26.23%、24.31%、26.86%;同期,多层板的毛利率分别为32.32%、35.11%、29.67%。

然而,本川智能所处PCB行业发展速度或“降温”。

据招股书,本川智能的主营业务是为市场提供小批量印制电路板(即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产品及解决方案,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中,2018-2020年,本川智能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69%、64.22%、60.96%;同期,本川智能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31%、35.78%、39.04%。即报告期内,本川智能的境内销售收入占比呈上升趋势。

据招股书及公开信息引援自Prismark的数据,2015-2019年,全球PCB产业总产值分别为553.25亿美元、542.07亿美元、588.43亿美元、623.96亿美元、613.4亿美元;2016-2019年,全球PCB产业总产值分别同比增长-2.02%、8.55%、6.04%、-1.69%。

2015-2019年,中国大陆PCB产业总产值分别为267.29亿美元、271.23亿美元、297.32亿美元、327.02亿美元、329.42亿美元,2016-2019年,中国大陆PCB产业总产值分别同比增长1.47%、9.62%、9.99%、0.73%。

2018年起,本川智能所处PCB行业的全球产值及中国产值均出现增速下滑的情况,本川智能未来成长能力或承压。

雪上加霜的是,报告期内,本川智能两家五大客户业绩并不“乐观”,出现了不同程度上的下滑。

据招股书,2018-2020年,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信通信”)分别是本川智能的第一大、第二大、第二大客户,本川智能对其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808.54万元、7,449.5万元、5,663.3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24%、16.39%、13.37%。本川智能与京信通信于2007年开始合作。

据同花顺iFinD数据,2017-2020年,京信通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5.64亿港元、56.63亿港元、57.8亿港元、50.57亿港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79%、2.06%、-12.5%。

2017-2020年,京信通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37.3万港元、-17,138.4万港元、15,174.9万港元、-19,410.4万港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726.11%、188.54%、-227.91%。

据招股书,2018-2020年,摩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比发展”)分别是本川智能的第二大、第四大、第三大客户,本川智能对其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338.44万元、1,843.3万元、3,189.04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4%、4.06%、7.53%。

据同花顺iFinD数据,2017-2020年,摩比发展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22亿元、12.57亿元、12.15亿元、8.85亿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1.62%、-3.36%、-27.19%。

2017-2020年,摩比发展的净利润分别为-4,850.9万元、1,668.9万元、2,361.1万元、-2,981.3万元,2018-2020年分别同比增长134.4%、41.48%、-226.27%。

2020年,本川智能两家大客户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双“开倒车”,且在PCB行业增速放缓的情况,本川智能未来如何保持业绩增长?或该“打上问号”。

 

二、研发费用率两年低于同行均值,一项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因不具备创造性遭“驳回”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活力。报告期内,本川智能研发费用率持续下滑,且连续两年低于同行均值,另外本川智能一项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因不具备创造性遭到驳回,令人唏嘘。

据招股书,随着5G、物联网等技术在各领域广泛应用,以及新一代电子产品向轻薄化方向发展,印制电路板产品将向高频高速化及高密度化方向发展,市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不断地提出更高的要求。研发创新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及新产品开发能力是本川智能赢得未来竞争的关键因素,如果本川智能的研发能力不能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迭的速度,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和升级,将削弱本川智能的市场竞争优势。

在招股书中,本川智能还称,为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预期未来公司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

而实际上,报告期内,本川智能的研发费用率总体呈下滑趋势。

据招股书,2018-2020年,本川智能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972.98万元、2,064.4万元、2,118.6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4.43%、4.84%。

据招股书,本川智能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分别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深圳市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电股份”)、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会富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

2018-2020年,崇达技术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65%、5.84%、6.38%;明阳电路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03%、4.73%、3.72%;兴森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17%、5.2%、5.23%;深南电路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56%、5.1%、5.56%;沪电股份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2%、4.43%、4.79%;四会富仕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1%、4.85%、4.73%;中富电路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74%、5.67%、5.18%。同期,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4.81%、5.12%、5.08%。

也就是说,自2019年,本川智能的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除了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均值,本川智能还存在核心技术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据招股书,本川智能刚挠结合板产品的核心技术之一是“带高强度信号屏蔽的刚挠结合板”。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期2021年4月8日,该技术属于“在申请专利状态”。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名称为“带高强度信号屏蔽的刚挠结合板”的发明专利仅有一项,申请人为艾威尔电路(深圳)有限公司(本川智能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艾威尔电路”),专利号为2017107622150。

即专利号为2017107622150的发明专利“带高强度信号屏蔽的刚挠结合板”,系本川智能核心技术“带高强度信号屏蔽的刚挠结合板”的对应专利。

而2021年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发明专利“带高强度信号屏蔽的刚挠结合板”的申请被驳回。其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3月23日发布的第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发明专利“带高强度信号屏蔽的刚挠结合板”的审查结论性意见为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上述表明,本川智能的研发费用率连续两年低于同行均值,且其中一项正在申请的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因不具备创造性遭“驳回”,其创新能力几何?尚未可知。

 

三、募投项目拟购设备与环评报告“矛盾”,信披真实性扑朔迷离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然而,本川智能的募投项目拟购设备情况,与环评报告内容“矛盾”,信披真实性存疑。

据招股书,本次上市,本川智能拟募集资金3.74亿元,其中4,058.97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备案文件是溧审批投备[2019]283号,环评批复文件是宁环表复[2020]1715号。

据招股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孔家路七号,计划新建研发中心大楼用于研发、测试和办公。根据项目规划,研发中心大楼共三层,建筑面积合计为2,727平方米。

据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公开信息,2020年2月17日,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受理并公示了本川智能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

据环评报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备案号为溧审批投备[2019]283号,与招股书一致,即环评报告的建设项目,与招股书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同一项目。

“蹊跷”的是,《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通过对比发现,招股书与环评报告披露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购设备“对不上”。

据环评报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新增主要设备共有14项,其中包括1台飞针测试机、2台泰克阻抗测试仪、1台X-Strata920X射线测厚仪。

而据招股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购置硬件设备共19项,其中包括飞针测试机为2台,泰克阻抗测试仪为1台,射线测厚仪却“不见踪影”。

且招股书显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购置硬件设备中,包括1台包装机、1台线路显影机、1台激光光绘机、1台线路CCD半自动曝光机、1台自动开料机、1台CNC V-CUT机、2台高频板互调测试仪。而以上设备在环评报告中并未列示。

除了上述本川智能的募投项目拟购设备存在“矛盾”情形以外,本川智能的环评机构亦不能让人省心。

据南京市溧水生态环境局公开信息,本川智能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环评单位是江苏盛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立环保”)。

据青环发〔2019〕59号文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在青环评技术服务单位抽查考核情况的通报》中,2019年8月30日,盛立环保及相关环评工程师因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较大问题,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期整改12个月。

可以看出,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购设备,招股书与环评报告披露的数据“对不上”,其信披如“儿戏”,其信息披露的质量或“打折”。

 

四、审计机构系财务总监“前东家”,财务总监前同事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上市,本川智能的审计机构,系其财务总监的“前东家”,且此番上市的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与该财务总监是“旧同事”。

据招股书,本次上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是本川智能的会计师及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是李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是苏洋、何华博。

据招股书,自2019年5月开始,孔和兵担任本川智能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孔和兵曾在致同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及项目经理。且2020年深圳市的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里已经没有孔和兵的名单。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批通过深圳市2019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截至2019年4月30日,孔和兵仍通过了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且任职单位为致同深圳分所。

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公告,孔和兵已不在任职名单上。

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申请人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不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申请表中应包含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的承诺。

此外,《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还提及,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对于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不予通过检查。对于不予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并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

也就是说,截至2019年4月30日,孔和兵仍在致同深圳分所专职注册会计师,或在2019年5月“跳槽”到本川智能任职财务总监等职务。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批通过深圳市2019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公告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公告, 2019-2020年,苏洋、何华博均通过了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且任职单位均为致同深圳分所。

即2019年,苏洋、何华博和孔和兵均在致同深圳分所任职,或互为“旧同事”。这意味着,孔和兵担任本川智能的财务总监,而其前同事苏洋、何华博却担任本川智能本次上市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需要关注的是,报告期内,致同曾多次遭证监会行政监管,或难勤勉尽责。

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文件,2020年2月13日,致同因在对太化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等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没收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3号,2019年8月14日,致同因在执行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对异常情况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营业收入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重要工程子项目进行走访;商誉减值复核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部分控制测试未取得相关的审计证据;商誉减值复核利用专家工作不到位;未记录对底稿的修改问题,被福建证监局警示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执业质量,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4号文件,2017年8月3日,致同因出具的《关于铜仁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铜仁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私募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不满足充分、适当性要求,无法支撑鉴证结论,被贵州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由上述情形可见,此番负责本川智能上市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洋、何华博,与本川智能的现任财务总监孔和兵为“旧同事”关系,而作为本川智能此番上市的审计机构,致同曾频因审计工作的质量问题而遭行政监管,其能否勤勉尽责?不得而知。

路漫漫其修远兮,本川智能此次能否乘势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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