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文琢/作者 清和 映蔚 洪力/风控
近年来,“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理念深入人心。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因具有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高、节能环保等优势,受到政策大力支持,产业实现快速发展。过去5年,中国超低排放煤电机组8.9亿千瓦,清洁取暖率提升到60%以上。而另一方面,热电机组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大型抽凝热电联产发展方式受限、背压热电占比低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在此基础上,热电联产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而随着热电联产行业的发展,该跑道上的“选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欲登陆资本市场。而观其背后,新中港或隐忧不断。报告期内,新中港与其第二大客户的采销金额“打架”,募投项目多处信息也出现“对垒”,信披质量或遭拷问。此外,新中港还与控股股东及其多个关联方“撞号”,甚至共用通信地址,独立性存疑。
一、销售数据与大客户“矛盾”,交易真实性或遭“拷问”
上市公司在招股书中所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作为投资抉择的主要依据,因此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至关重要。而《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新中港在招股书中披露的对第二大客户的采购数据,或与客户披露的数据存“对垒”情形,交易数据真实性存疑。
据新中港签署日为2020年1月19日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2017-2019年,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集团”)均为新中港的第二大客户,新中港对其销售蒸汽产品的金额分别为4,803.65万元、5,957.82万元、6,273.85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8.47%、9.62%、9.65%。
而关于新中港对盛泰集团的销售金额,双方披露数据却出现“对垒”情形。
据盛泰集团2020年11月18日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盛泰集团招股书”),盛泰集团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中,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蒸汽的采购金额分别为4,322.47万元、5,754.01万元、6,299.48万元、2,598.66万元。
而需要指出的是,盛泰集团所披露的采购金额与新中港所披露的销售金额存在“打架”情形。
据招股书,2017-2019年,新中港对盛泰集团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803.65万元、5,957.82万元、6,273.85万元,而据盛泰集团招股书,同期其采购蒸汽的金额分别为4,322.47万元、5,754.01万元、6,299.48万元。
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7-2019年,新中港披露其对盛泰集团的销售额,比盛泰集团披露的同期采购金额分别多481.18万元、多203.81万元、少25.63万元。
此外,新中港与盛泰集团的合并范围、会计政策变更等因素或并未对双方交易金额产生影响。
据招股书,新中港披露对盛泰集团的销售金额时,将盛泰集团及其子公司都核算在内,且对于蒸汽收入,是其收到经客户确认的每月蒸汽销售结算单时方才确认销售收入。
另外,据招股书及盛泰集团招股书,双方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因素,或并未对上述数据“打架”产生影响。
基于上述情形可见,盛泰集团并未具体披露其采购蒸汽的供应商名单,而新中港披露了其向盛泰集团销售蒸汽产品的金额。倘若在新中港为盛泰集团提供所有蒸汽产品的供应,为何新中港披露的2017-2019年对盛泰集团的销售额,比盛泰集团同期的蒸汽采购金额还多?令人费解。
事实上,不止是招股书披露的销售数据现疑云,新中港募投项目多处数据,与环评报告亦频频“对垒”,信披质量存隐忧。
据招股书,此番上市,新中港欲募集1.76亿元用于“热网扩容改造项目”,其中,具体分为“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城东线热网扩容改造项目”、“巴贝新园区低压热网管道新建项目”、“仙岩线热网管道复线项目”、“DN600东北线热力管道改造工程”。
据招股书,“热网扩容改造项目”由新中港实施,部分线路的输热管网进行扩容改造,为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的配套建设项目。
其中,“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拟投资7,300万元,备案文号为2018-330683-44-03-064525-000。城东中压热网管道总管长12公里左右,管径Φ400毫米,可代替40余台热媒小锅炉,同时匹配“嵊州盛泰色织科技有限公司、嵊州雅戈尔毛纺织有限公司、浙江莎美纤维印染有限公司、嵊州科墨后整理有限公司、华瑞(城东线)”的新增中压热负荷。
然而,招股书披露的项目信息,却与环评报告数据“前后不一”。
据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城东管道环评报告”)于2020年3月4日被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受理。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新中港,项目代码为2018-330683-44-03-064525-000,总投资额为7,300万元。
通过对比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及备案文号等信息可以看出,城东管道环评报告披露的项目,与招股书披露的“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为同一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环评报告中关于“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的主要设备却与招股书出现多处“矛盾”。
据城东管道环评报告,“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项目拟新建一条中压蒸汽供热管线,管线全长约10公里,管径为DN500、DN400、DN350。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是否属于新建还是改建,建设内容是否为新建一条供热管道。
需指出的是,据公开信息,DN通常是指管道的公称直径,Φ通常是指管道的外径。其中,DN500对应为Φ530mm,DN400对应为Φ426mm,DN350对应为Φ377mm。
不难看出,招股书中披露的管道管径也与城东管道环评报告无一相同,令人费解。
不止如此,关于“城东中压热弯管道项目”的主要设备,招股书与环评报告同样出现“矛盾”。
据招股书,“城东中压热网管道项目”选用的主要设备中,无缝钢管的型号规格分别为Φ377×9、Φ426×10、Φ530×12,各规格管道的总长度分别为1,900米、6,500米、400米,合计为8,800米。
据城东管道环评报告,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中,无缝钢管的型号为20#(GB8163-2008),管道长度为11,468米。
据公开信息,材质为20#(GB/T8163-2008)的无缝钢管中,包含有Φ377×9、Φ426×10、Φ530×12三种规格。
也即是说,同一个项目所用的同一种原材料,招股书与城东管道环评报告披露的“总长度”或存矛盾之处,其信息披露上演“罗生门”。
企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作为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名片”,应为企业自身独有。而在报告期内,即2017-2019年,新中港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共用电话、邮箱等,或存混淆经营异象。
据招股书,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为新中港控股股东,持有新中港93.34%的股份,其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无其他经营业务。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越盛集团的联系电话均为0575-83181278,电子邮箱均为office@yuesheng.com.cn。
值得注意的是,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新中港的联系电话均为0575-83181278,电子邮箱均为office@yuesheng.com.cn。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2017-2019年,新中港、越盛集团的企业通信地址均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
不仅与控股股东共用邮箱、电话,新中港与其他关联方也存“撞号”情形,还曾“共用”通信地址。
据招股书,嵊州市越电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电节能”)为越盛集团100%持股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为节能环保科技的研发等。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年,越电节能的联系电话为0575-83181278,电子邮箱为office@yuesheng.com.cn,与新中港“撞号”“撞邮箱”。此外,2017年,越电节能的通信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而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8年,新中港的通信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即新中港与关联方越电节能不仅曾共用联系电话及邮箱,且连通信地址也曾重叠,其独立性或存隐忧。
此外,据招股书,嵊州市越盛科技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科技”)为越盛集团100%控股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模具、造纸技术的咨询服务及电脑开发。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7-2019年,越盛科技的通信地址一直为“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即2017-2018年,越盛科技与新中港共用地址。
据招股书,新中港称其“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各项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经营场所”,新中港的业务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而通过上述情形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新中港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旗下子公司出现“撞号”、共用电子邮箱,甚至共用通信地址的情况,其独立性或遭“打脸”。
尽小者大,慎微者著。信披频露“马脚”的新中港,能否顺利拿到资本市场的“入场券”?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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